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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拯救会计及其理论框架的探讨分析

作者:刘梅芳 日期:2014-02-11 11:12 来源:未知
在市场经济当中,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必然会导致企业经
营失败,其标志即为破产,这也是企业经营失败的终极结果。在
新破产法当中,我国破产法的主要部分分别为和解、重整以及
清算,通过这三个环节能够将以往的被动清算主义破产制度向
主动再建主义破产制度进行转变,将和解与重整列为挽救企业
的重点工作。和解以及重整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改善债务人当前
的财务状况,使其能够恢复到进入正常的市场经济活动当中,
本质意义也就是对债务人进行拯救,这种行为除去法律问题以
外,还包含了部分较为特殊的财会问题,使得建立、研究以及完
善企业拯救会计具有极大的意义与价值。
一、企业拯救会计的含义及内容
在我国新颁布的破产法当中,破产的和解、重整、清算均被
称为破产案件,债务人作为和解协议的实施主体,管理人作为
重整计划的实施主体,清算人作为清算程序的实施主体,其中,
债务人要为其他相关人的监督以及管理工作提供服务,而债权
人或是监督人的利益贯穿在各类破产案件当中。所以,在破产
案件当中,行为主体的构成包括债务人、债权人或监督人、管理
人、清算人以及实施案件判决的人民法院,使得包含和解、重整
以及清算的破产案件形成了四种关系人会计,分别为债务人会
计、债权人会计、管理人会计以及清算人会计。在这四种关系人
会计当中,清算人会计的作用是对破产案件进行清算,属于债
务人对企业进行重整或和解失败后的“死亡”会计,不具有拯救
意义。因此,可以将破产案件当中有关和解以及重整的会计作
为企业拯救会计,将与破产案件有关或与破产企业相关的会计
列为企业破产会计,且进一步分为企业清算会计与企业拯救会
计,其中包含四种关系人。破产的和解与重整会计主要工作方
向为研究如何拯救濒临破产的企业走出困境,以免破产清算等
实务与理论问题,清算会计的工作方向为研究如果企业拯救失
败而进入后期的财产清算流程,如何能够按照我国法律进行公
平地财产分配,对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等问题。
由此可见,企业拯救会计指的是以企业破产法作为主要依
据,以达到破产临界值为企业破产的标志,对进入破产流程的
企业进行资金活动方面的监督与反映,目的是尽可能挽救企业
的会计管理活动。
(一)破产和解会计
这种会计是指企业在进入破产流程之后,债权人与债务人
之间有关和解的会计工作。和解主要包括3 个部分,分别为和
解申请、和解审查与表决、和解成立,和解会计工作也可随之分
为三个环节。
1.和解申请。当债务人在申请破产案件时,也可以向人民法
院申请和解且需要提交和解协议草案;如果和解申请方为债权
人,债务人则需要在接到通知10 日内回复是否同意和解,若同
意和解,则需要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提交和解协议草案。由此
可见,无论是哪一方提出的和解申请,都需要债务人提交和解
协议草案,此时和解协议草案当中的设计、测算以及评价就成
为了债务人会计的核心问题,其中各项条款对象的可能性分析
难度较高,还包括了企业内外环境的正确估价、相关因素的变
动方向、幅度以及进行合理预测等工作。
2.和解审查与表决。在人民法院进行前期的审查工作后,和
解申请的合法性以及和解协议草案皆无异议的情况下,将会对
债权人进行召集,对债务人提交的和解协议草案进行审议,会
议的重点是将和解原因、和解措施、和解期限、债券清册、偿债
方案以及担保方式等内容进行真实、可靠、可行、有效的判定。
如果和解协议草案遭到否决,而债务人已经宣告破产的情况下,
人民法院将直接宣布债务人破产,随后进入破产的清算环节;
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了和解协议,通过人民法院进行审查
以及判决后,债务人提交的和解协议草案即可生效。
3.和解成立。当债务人进入和解程序以后,要按照和解协议
当中提出的条款对各项财务活动进行组织,要增加现金的流入
量,抑制现金的流出量,以此来保证和解协议能够按期且全面
履行,并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财务策略的及时调整,其中包括营
销方式、应收项目、存活、长期以及短期投资等方面的调整。在
这一系列的财务活动与财务策略当中,债权人起到的作用为监
督债务人是否按照和解协议严格执行,是否有在一定程度上偏
向个别债权人而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另外,债务人有
权利拒绝不属于债权人的资金或固定资产的赔偿。由此可见,和解会计工作主要涉及到债权人会计与债务人会
计,债务人会计的工作内容为提出和解申请、提交和解协议草
案以及按照和解协议执行等;债权人会计的工作内容为提出和
解申请、对和解协议进行审议、对和解协议的执行进行监督等。
(二)破产重整会计
这种会计指的是在企业进入破产重整的流程以后,根据破
产法进行债务与企业方面的调整,目的是对债务人实施拯救,
使其能够从当前的财务困境当中摆脱出来,进而使濒临破产的
企业能够复兴的会计工作。在新破产法当中,无法偿还已到期
债务或即将无法偿还已到期债务的企业才可以进行破产重整,
而且,企业法人、债务人、债权人、持有注册资本1/3 以上的投资
人均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企业的复兴重整,经过人民法院的审核
以及调查后,指定管理人对企业重整工作进行主持,或者将相
关的营业事物交给债务人方面的管理层进行办理,由管理人对
其工作进度进行监督。在管理人对重整企业接管后,要对企业的
经营、生产、人事、财务以及管理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并结合
实际情况制定重整计划。在整个计划的制定过程当中,重整会
计的工作内容为对债务进行分类、参与经营方案的重整规划、
对债务重整方案进行拟定工作、对重整计划的执行以及监督。
由此可见,重整会计涉及并需要处理的关系包括物权关
系、债务关系、投资关系、税收关系、劳动关系以及财产关系等,
涉及到的关系人包括投资人、债权人以及债务人等,会计工作
包括债权人、债务人以及重整人三个方面。在这些错综复杂的
关系当中,债务人会计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重整申请、重整企
业的移交、重整计划的制定以及执行等;债权人会计工作的主
要内容包括对债务人提出重整申请、聘请相关律师与注册会计
师、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审议、对管理人提出相关质询、参与制
定企业重整计划、对重整计划的执行予以监督等;重整人会计
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对接管重整企业、审核财务状况、制定重整
草案、拟定重整的可行性报告、对批准重整计划提出申请、执行
重整计划、提交执行后报告等。
二、企业拯救会计理论框架
在企业正常经营的会计理论框架当中,包括会计基本理
论、应用理论以及理论研究方法,也可以分为环境、会计理论研
究方法、基础理论、基本概念、应用理论,其中包括了会计的环
境、职能、定义、对象、目标、假设、要素、报告、确认以及计量等
方面的内容。而企业拯救会计作为会计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理
论框架也包括上述内容,但是在内容与构成方面与正常企业经
营的会计理论框架相比较具有独特性与可研究性。比如说,企
业拯救包括对企业进行和解和重整的操作,在不同前提下会计
问题也会有所区别,所以企业拯救会计的工作重心与正常企业
相比差异较大,在进行和解与重整两种状态下的重心也不完全
相同,因此在会计理论框架当中添加“会计重心”项目。另外,企
业拯救属于破产流程当中的环节之一,与正常企业的各方面环
境均存在较大的差异等。由于环境与前提条件的不同,使得企
业拯救会计的理论框架具有独特的内容与结构。
(一)拯救会计环境
与正常的会计环境一样,拯救会计环境中也包含了经济、
法律、政治、科技、教育、文化等方面,其中对拯救会计环境造成
影响最大的为政治环境、法律环境以及经济环境。比如说,在政
治环境方面,1982 年党的十二大提出了一个奋斗目标,那就是
20 世纪末力争使全国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这就要求各企业
认真贯彻改革、整顿、提高以及调整的方针,保障国营经济的主
导地位,并以此为基础发展多样化的经济形势,贯彻市场调节
为辅、计划经济为主的经济要求。再比如,1984 年党的十二届三
中全会对《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一致通过,要求
对外实行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方针进一步贯彻落实。
在经济环境方面,于1983 年召开的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的政府工作报告当中明确指出,要按照市场调节为辅、计
划经济为主的原则,针对企业、任务和产品的区别,分别采取市
场调节、指导性计划、指令性计划等管理办法;另外,组织生产
和流通的工作按照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进行转变,以此形成统
一的社会主义市场。
在法律环境方面,1981 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1982 年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1984 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
利法》、1985 年成立的《企业破产法》起草小组、1986 年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建
立,标志着我国企业破产法以及在企业破产实践当中发生了巨
大的变化。我国在2001 年加入WTO 以后,企业破产法也由传
统的清算主义转变为再建主义,进而对破产会计进行了重新的
拆散与整合。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破产法的转型致使破产会计
发生了质的改变,经济、法律、政治环境对拯救会计的影响较为
直接、深刻,并会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大环境发生相应的变化,
产生更加深远的影响与作用。
(二)拯救会计的主体
在正常的企业经营当中,会计主体与会计人员具有高度统
一性,也就是说会计人员为会计主体当中的一部分。在拯救会
计的理论当中,会计人员对会计主体进行服务,而会计主体作
为一个特定的单位对会计核算的范围予以界定。其实正常企业
的会计工作当中包含着三个主体的统一,分别为实施主体、对
象主体以及服务主体,会计人员作为会计工作的实施主体,会
计人员所要服务的单位为会计工作的对象主体,企业管理部门
为会计工作的服务主体。但是在拯救会计当中,最终目的是要
对企业实施挽救工作,因此3 个主体并不是完全统一,会呈现
各自的个性特点,以达成各自所要获取的最终成果(见表1)。
表1 拯救会计主体及其特点
(三)拯救会计目标
通常情况下,在进行会计目标的界定时都会选择满足会计
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其中包括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会计信
息的内容、时间、方式等四个方面。虽然拯救会计的目标大致相
同,但是具体目标则具有很大的区别。在对企业进行破产和解
或重整时,最终目标为使得企业能够避免破产清算,回归到正
常经营的轨道当中,而拯救会计也就是为了这个目标进行服务
的。所以说,拯救会计的基本目标为使企业拯救会计信息使用
者的需要得到满足,并按期提供有关的会计信息,在具体的目
标与内容方面,拯救会计目标呈明显的独特性(见表2)。
表2 拯救会计目标
(四)拯救会计重心
在正常企业的经营当中,会计工作的重心为提高经济效
益,而在拯救会计当中,和解、重整会计的工作重心为提高现金流动性,能够对现行的财务结构进行优化处理,提高债务人的
偿债能力,例如全面、如期履行和解协议,或是重整计划的全面
实现;债权人会计的工作重心为提高债权人的债权受偿比例,
维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五)拯救会计程序
一般来说,和解会计由和解申请开始,经过谈判、协议的履
行、费用的监控等一系列环节,结束于和解成功后转为进入正
常企业经营会计的程序,如果和解失败,就转入破产清算的程
序;重整会计由管理人接管即将重整的企业开始,经过重整计
划的制定、可行性的研究、与债权人进行谈判、等待人民法院的
审批、重整计划的完善与实施以及各方面的协调与控制等,结
束于重整成功,进而摆脱财务困境而转入正常会计程序,或重
整失败转为破产清算程序;债权人会计由债权人会议开始,经
过债务人的和解、重整人的调整、清算人的清算,结束与债权人
会议的撤销。
三、总结
企业破产拯救属于新的会计理论与实践领域,在对其进行
定义、内容界定、理论体系的完善、功能作用的实施等方面需要
进一步的研究与探讨,为这一新型会计分支的发展与推广奠定
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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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 校对: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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